返回主站|会员中心|保存桌面|手机浏览
普通会员

昆明天象科技有限公司

避雷针/防雷器/远距离摄像机

新闻分类
首页 > > 确保避雷器能正常工作的三个条件
确保避雷器能正常工作的三个条件
发布时间:2012-12-27        浏览次数:1080        返回列表
确保避雷器能正常工作的三条件:1、额定电压;2、标称残压;3、能量吸收能力。下面以YH5WS-17/50为例来说明。



上述型号中的17表示额定电压。额定电压的定义比较复杂,作为非专业制造人员,可以简单将其理解为过电压有效值达到17kV左右,避雷器就会开始工作。这个参数不能过低,否则容易导致避雷器负担过重烧毁。老国标虽然定义额定电压为12.7,但真实的工作值依然在17左右,因此老国标定义存在很大争议,现在已经不推广了。

所以额定电压是17还是16.5、17.5,其实是一样的性能等级,都是符合国标定义的17类产品,不用去死抠字眼。至于为什么会有17.5、16.5这一类的东西,是因为每个厂家具体内控参数有微小差别,以及独特型号的销售策略需要。



简单理解可以是残压;复杂一点理解,不是残压,要比残压低些。再复杂一点避雷器动作电压是避雷器通过电流达到10mA是的电压。不过这个参数厂家一般都不标,防雷器的检测报告上会有。当然也有人把U1mA作为开启电压(动作电压)貌似我说得有点纠结了!简单总结一下:防雷器的开启电压或者动作电压一般用U10mA来表示,即达到10mA电流时的电压。且每一只防雷器的开启电压都不一定一样。简单举个例子:一只额定电压为380V的防雷器,它的持续操作电压Uc大概为500V,残压Up大概为1500V。它的开启电压U10大概为1000V。至于你说的标准:貌似这个真没有我也是看了很多书,请假了朱仲彦教授,才搞明白这些东西的。我国的相关标准多半是拷贝IEC的,IEC都没有,中国的标准里面当然没有。还希望你能推动相关标准的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