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价商店如何“平价”?根据云南省政府印发的《云南省使用省级价格调节基金扶持农副产品平价商店建设试点方案》,今年年内建设的150家平价商店,将通过产销对接,减少流通环节,使农副产品产供销一体化,以低于市场的价格销售农副产品等居民生活必需品。
建设平价商店,也有统一的资质条件,主要在具有一定规模生产基地的农副产品经营龙头企业、大型农副产品批发市场设立的平价农副产品直销店;具有一定规模的超市设立的平价农副产品直销区;具有较强配送能力的连锁商业企业设立的平价农副产品配送点等地建设。
这些企业必须具有合法经营资格,并且相对独立,具备一定规模的经营场所。其中,平价农副产品直销店(区)经营面积原则上不低于30平方米,大型超市设立的平价农副产品直销区经营面积不低于100平方米,平价农副产品配送点经营面积不低于20平方米。所经营的平价农副产品要与农副产品生产基地、配送企业签订协议书。
从政府相关部门方面来说,主要通过资金支持、政策扶持等措施,引导有资质的经营主体,自愿参与平价商店建设运营。其中,对平价商店的资金扶持分为开办补贴、平价补贴和价差补贴3部分。
首先,经省政府批准设立的平价商店,在新设立时一次性给予3-5万元的开办补贴资金,在运营3个月并验收合格正式挂牌后予以兑付。而平价商店运营期间,将结合其销售品种、销售量等,以每半年为周期进行评分,根据评分发放平价补贴,每年每个平价商店平价补贴资金最高不超过10万元,于次年6月底前予以兑付。
另外,农副产品价格发生异常波动时,平价商店必须保障市场供应,对承担政府临时价格干预措施产生的政策性价差,按照“先控后补”原则,对实际发生的价差给予补贴。
为以防商店随意涨价,政府相关部门将定期和不定期地对平价商店经营情况进行跟踪监管。申请建设平价商店的企业必须自主经营,不得转租转包。平价商店在门头、经营区域及柜台悬挂统一的平价标志,并在商品上方悬挂价格主管部门监制的平价农副产品标价签,严格明码标价。都市时报记者许孟婕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