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风“海鸥”肆虐 云南省气象局启动Ⅲ级预案

发布日期:2014-09-17 浏览次数:1030
台风“海鸥”肆虐 云南省气象局启动Ⅲ级预案

云南省气象局16日9时30分启动重大气象灾害(暴雨)Ⅲ级响应命令,应对台风“海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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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第15号台风“海鸥”以每小时30公里左右的速度于16日早晨到中午在海南文昌到广东湛江一带沿海登陆,并将于16日晚在中越边界到越南北部一带沿海再次登陆。

云南省气象局指出,受台风“海鸥”影响,预计 16日夜间至18日,云南东部、中南部地区将出现一次大到暴雨局部大暴雨天气过程,其中滇南边缘地区有暴雨到大暴雨,过程累计雨量60-120毫米,局地 可达200-250毫米;预计鲁甸震区及堰塞湖上游地区强降雨天气主要影响时段为17日白天至18日,过程累计雨量30-50毫米,局地60-80毫米。

具体预报为:9月16日夜间至17日,云南文 山、红河、曲靖南部、玉溪南部、普洱南部、西双版纳阴有大到暴雨局地大暴雨,昭通、曲靖北部、昆明、楚雄南部、玉溪北部、普洱北部、临沧阴间多云有中到大 雨局部暴雨,其它地区阴有小到中雨局部大雨;18日,德宏、保山、大理南部、临沧、普洱、西双版纳、红河南部、文山南部阴有中到大雨局部暴雨或大暴雨,其 它地区阴有小到中雨局部大雨。

目前,云南省气象局以及云南文山、红河、西双版纳、普洱、玉溪、楚雄、昆明等州市气象局已进入应急响应状态,全力做好气象保障服务工作。

云南省气象局提醒,云南南部地区降水量级较大,需加强防范山洪、地质灾害、城镇内涝等灾害;新一轮强降水过程将加大鲁甸地震灾区山洪、地质灾害发生的危险性,并可能导致堰塞湖水位明显上涨,请做好防范工作,灾区群众需注意防范雷电灾害及防寒保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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