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饰工程质量及验收标准

发布日期:2012-02-03 浏览次数:400

一、一般规定
1.1 本章适用于住宅单相入户配电箱户表后的室内电路布线及电器、灯具安装。
1.2 电气安装施工人员应持上岗证上岗。
1.3 配电箱户表后应根据室内用电设备的不同功率分别配线供电;大功率家用电器设备应独立配线安装插座。
1.4 配电时,相线与零线的颜色应不同;同一住宅线(L)颜色应统一,零线(N)宜用蓝色,保护线(PE)必须用黄绿双色线。
1.5 电路配管、配线施工及电器、灯具安装遵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1.6 工程竣工时应向业主提供电气工程竣工图。

2.主要材料质量要求
2.1 电器、电料的规格、型号应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现行电器产品标准的有关规定。
2.2 电器、电料的包装应完好,材料外观不应有破损,附件备件应齐全。
2.3 塑料电线保护管及接线盒必须是阻燃型产品,外观不应有破损及变形。
2.4 金属电线保护管及接线盒外观不应有折扁和裂缝,管内应无毛刺,管口应平整。
2.5 通信系统使用的终端盒、接线盒与配电系统的开关、插座,宜选用同样系列产品。
3.施工要点
3.1 应根据用电设备位置,确定管线走向、标高及开关、插座的位置。
3.2 电源线配线时,所用导线截面积应满足用电设备的最大输出功率。
3.3 暗线敷设必须配管。当管线长度超过15M或两个直角弯时,应增设拉线盒。
3.4 同一回路电线应穿入同一根管内,但管内根数不应超过8根,电线总截面积(包括绝缘外皮)不应超过管内截面积的40%。
3.5 电源线与通讯线不得穿入同一根管内。
3.6 电源线及插座与电视线及插座的水平间距不应小于500MM。
3.7电线和暖气、热水、煤气管之间的平行距离不应小于300MM,交叉距离不应小于100MM。
3.8 穿入配管导线的接头应设在接线盒内,接头搭接应牢固,绝缘带包缠应均匀紧密。
3.9 安装电源插座时,面向插座的左侧应接零线(N),右侧应接相线(L),中间上方应接保护地线(PE)。
3.10 当吊灯自重在3KG及以上时,应先在顶板上安装后置埋件,将灯具固定在后置埋件上。严禁安装在木锲、木砖上。
3.11 连接开关、螺口灯具导线时,相线应先接开关,开关引出的相线应接在灯中心的端子上,零线应接在螺纹的端子上。
3.12 导线间和导线对地间电阻必须大于0.5个电阻。
3.13 同一室内的电源、电话、电视等插座面板应在同一水平标高上,高差应小于5MM。
3.14 厨房、卫生间应安装防溅插座,开关应安行?  ? 装在门外开启侧的墙体上。
3.15 电源插座底边距地宜为300MM,平开关板底边距地宜为1400MM。

二、防水工程
1.1 本章所指防水工程为二次施工。一次施工为住宅在结构施工时所做的防水工程。在装饰装修施工中,由于业主要求改换地砖等,在剔凿时难免将防水层破坏,这时必须重做防水施工。
1.2 涂膜类防水指聚氨脂等涂膜防水材料,产品特点是:拉伸强度、断裂伸长率均高于氯丁乳沥青防水材料,施工后干燥快,现在住宅装饰装修中多用此材料。但不排除使用其他类型的防水材料。
1.3 应卫生间面积小,施工中使用的材料又多有挥发性物质,为预防对施工人员的健康造成危害,在无自然采光照明而采用人工采光时,应设置安全照明并保持通风。
1.4 防水施工环境温度有下限要求,宜在5度以上。
1.5 基层表面有凹凸不平、松动、空鼓、起沙、开裂等现象,会直接影响防水工程质量,因此对上述现象应做预先处理。基层含水率过高会引起空鼓,故含水率应小于9%。基层泛水找坡应符合设计要求。
1.6 地漏、套管、卫生洁具根部、阴阳角等是渗漏的多发部位,因此在做大面积防水施工前先应做好局部防水附加层。

三、抹灰工程
1.1 本章所指抹灰工程,是在住宅内部墙面,包括混泥土、砖砌体、加气混泥土砌块等墙面涂抹水泥砂浆、水泥混合砂浆、白灰砂浆、聚合物水泥砂浆,以及纸筋灰、石膏灰等。抹灰工程应在隐蔽工程完毕并验收后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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