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装饰装修 满足基本需要浙江给公租房定标准

发布日期:2011-12-09 浏览次数:300
  正全面开工的公共租赁房,其装修标准应如何确定?浙江省最近在全国率先发布了《公共租赁住房装饰装修基本要求》,结合现阶段公租房建设实际和社会经济发展水平,规范公租房装饰装修,满足租赁者基本居住需要,提高公共租赁住房装饰装修和服务水平。

  由浙江省建设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质监局四部门组织编制的《公共租赁住房装饰装修基本要求》提出,公租房装饰装修应遵循“安全、适用、经济、环保和配制满足基本居住需求”的原则,并根据不同户型,综合考虑各功能区家具和家用电器及相应设备设施的摆放、安装位置,布置合理,方便使用。公租房装饰装修工程所用的材料和设备应选用环保的产品,推广工业化、集约化的生产方式,尽可能做到工厂化生产、成套化供应、组合式安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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